监管动态丨佛山开展“冬狩”专项整治行动 通报4起特种设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在安全生产领域,佛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以疫情防控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和前期发现问题隐患较多或存在限期未完成整改隐患的单位、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的单位以及电梯维保质量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整改消除。行动以来共立案273宗。
日前,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冬狩”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4起特种设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2年10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勒流市场监督管理所依职权对佛山市顺德区某特门窗配件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自2017年10月安装涉案电梯后开始投入使用,但至2022年10月9日案发时,该电梯一直未经检验。勒流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涉案电梯且立即申请检验,待上述涉案电梯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同时对上述电梯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
2022年12月,勒流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依法对佛山市南海某某好米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叉车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一台叉车用于装卸大米等货物,上述叉车未经检验、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2022年8月,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向当事人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对上述行为予以改正。2022年11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当事人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改正,未停止使用上述叉车且未能提供上述叉车的使用登记证,亦无法提供上述叉车的检验合格的报告。
2022年12月,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并依法作出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案件线索对广东某迅智能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某大厦内的2台电梯。从2022年1月至8月,当事人对上述2台电梯各进行了14次维保工作,共计填写了28份维保记录,维保人员均为廖某某、黄某某。但28份维保记录的“客户签名确认”或“使用单位电梯管理负责人(签字)”一栏签字的均为使用单位的保安“巫某某”,其并非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上述28份维保记录均未经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022年6月,当事人维护保养的电梯出现故障,使用单位通知当事人维保人员廖某某对上述电梯进行故障处理,但当事人维保人员未及时详细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本案中当事人违法所得为8120元。
2022年12月,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罚没款合计1812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依职权对佛山市顺德某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上述1台叉车于2021年7月13日定期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应为2022年7月。当事人在明知上述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自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5日一直使用上述1台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2022年11月,乐从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